科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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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社会合作处内设综合科、非学历教育管理科、合作项目管理科。

 

综合科职责

1.负责对外联络与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与校外单位合作交流活动。

2.负责处室的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文件起草、来函来访处理和接待、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各种会议的组织落实、档案整理和移交等处室综合性事务。

3.负责处室工作简报的编写印制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4.配合其他科室做好处室内外相关协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非学历教育管理科职责

1.负责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和合作办学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2.负责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项目组织实施,对各办学部门举办的办学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

3.对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

4.负责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项目研发管理及品牌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作项目管理科职责

1.组织开展本校与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合作工作。

2.对全校各类对外社会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审批各类对外社会合作协议。

3.负责学校社会合作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4.负责综合对外合作机构、校地合作共建机构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