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作处
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全校社会合作项目、合作办学及非学历教育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全校社会合作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多方联络合作对象,为学校争取更多办学资源,制定社会合作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制度政策,做好合作项目管理;
三、负责统筹管理学校非学历教育和合作办学的规划、审批、监管;
四、联系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各类横向课题的研究工作,负责相关横向课题信息收集、申报、立项和跟进等工作;
五、牵头组织全校的各项产学研合作平台、社会服务平台建设;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社会合作处内设综合科、非学历教育管理科、合作项目管理科。
综合科职责
1.负责对外联络与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与校外单位合作交流活动。
2.负责横向课题信息收集以及申报、立项和跟进工作。
3.负责本处的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文件起草、来函来访处理和接待、财务和资产管理、各种会议的组织落实、档案整理和移交等综合工作。
4.配合其他科室做好部门内部协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非学历教育管理科职责
1.负责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和合作办学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2.负责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项目组织实施,对各办学部门举办的办学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
3.对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
4.负责非学历教育及合作办学项目研发管理及品牌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作项目管理科职责
1.组织开展本校与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合作工作。
2.对全校各类对外社会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审批各类对外社会合作协议。
3.负责学校社会合作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4.负责综合对外合作机构、校地合作共建机构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