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2021年度第一批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布人:陈展才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次数:57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2021年度第一批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文号:

 为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区域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情况评估研究。

 (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究。

 (三)极地、深海及蓝色经济发展态势和重点研究。

 (四)新发展格局下国家级新区等重要平台发展重点研究。

 (五)地区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地区经济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地区经济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地区经济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1年9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1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咨询电话:010-68502069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2021年4月1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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