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改革办2021年重点改革课题研究和改革任务评估专家团队遴选公告
发文来源:广东省委改革办 时间: 2021-03-18 09:53
为落实开门搞改革要求,前瞻做好改革政策储备,拓展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改革的渠道,客观全面了解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进度和成效,根据广东省委深改委工作安排,广东省委改革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点改革课题专业研究机构和改革任务第三方评估专家团队,分别委托对2项重点改革课题开展研究和2项改革任务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课题研究
1.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多元供给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摸清广东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情况,围绕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多元供给体系的政策建议。
2.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广东公平竞争环境及现状,评估分析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堵点和行政壁垒,有针对性提出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的政策措施。
三、评估任务
1.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情况评估。政策文件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
2.学前教育改革情况评估。政策文件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粤府办〔2018〕28号)。
四、工作期限及要求
1.工作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0月底。工作期间,机构根据承接项目类型,认真研究改革政策、调研评估政策落实情况,认真撰写改革课题研究报告或改革任务评估报告,于2021年8月中旬提交初稿,并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完善,直至形成格式规范的高质量的最终报告。
2.承接改革课题的研究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围绕课题研究内容前瞻性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将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国内外、省内外的先进经验,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应科学、具体且有针对性,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3.承接改革任务第三方评估的团队应在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改革政策文件内容要求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全面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社会满意度、获得感等,深入研究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及加快改革落地的意见建议,按期提交高质量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突出以数据、实例等论证,实事求是论述分析情况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五、课题研究和评估经费预算
20万元/项,包含差旅费及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
六、申报条件要求
1.申报机构或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2人以上)必须是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合法注册社会智库的在职人员,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曾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研究业绩、社会信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提供工作经历、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机构或团队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精心挑选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团队成员,组成专业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与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团队,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或评估任务。
3.申报团队负责人必须全程亲自负责课题研究、评估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七、申报时限
申报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5日(以申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申报团队负责人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具体项目,根据申报类型,如实填写《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课题研究申报书》或《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任务第三方评估申报书》,于申报截止日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书面形式送达广东省委改革办(1式5份)。
八、承担团队确定方式及相关事宜
委托方将从课题研究和评估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专家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组成情况、工作经历及成果等方面,全面审阅收到的申报书,通过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承担课题研究和评估任务的专家团队。
委托方确定专家团队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前。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正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九、委托方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16号楼(邮编:510082)
电话:(020)87195912,87195932;
电子邮箱:swggb@gd.gov.cn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2.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任务第三方评估申报书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21-03/18/c_1127224240.htm